先来普及两个概念。
商业片,指的是以票房收益为最高目的,迎合大众口味和欣赏水准的影片。商业片集合了多种商业元素,例如当红明星,知名导演,复杂的特效,大投资,大规模宣传,全国或全球同步上映等,如《阿凡达》、《湄公河行动》、《失恋33天》等。
艺术片,指凭借技巧、意愿、想象力、经验等综合人为因素的融合与平衡以创作隐含美学的影视作品。艺术片用于和他人分享美的或者有深刻的情感与意识,表达既有感知并将个人或群体体验沉淀与展现。艺术片是艺术的一种表现方式,大多以幽默、讽刺、寓意的叙事方式表现同时具有一定的美感,如《肖申克的救赎》、《活着》、《广岛之恋》等。
从定义来说,商业片和艺术片既对立又统一。创作者把自己对人或事物的理解以电影这种艺术形式体现出来的时候,不是每个人都能理解创作者的感受与意境。通常来说,艺术片很难迎合大众口味,这种对立似乎难以调和。但是这种说法又不是绝对的,像《阿甘正传》这种典型的艺术片在全球收获了20多亿的票房。近期火爆的电影《你的名字》再次印证了这一点。那么,商业片和艺术片统一于何处?
最近我在网上搜索了很多电影的影评,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不管是文艺片还是商业片,不同行业、不同审美的人对影片的评论不一而足,但是他们的用语有一个惊人的相似,“好片”或“烂片”。像《澳门风云》系列的影片,虽然被骂成“烂片”,但是票房不减。
现在来回答这个问题,商业片和艺术片统一于观众对影片的共鸣程度,共鸣源于对人性深处真善美的唤醒。
但是,表现出这种共鸣好像并非易事,否则就不会有好片和烂片之分了。达到这种共鸣关键在于创作者的创作意愿与表现手段的平衡。创作者选择的故事(或说剧本)与生活有一定距离,但是又不能太遥远,表现手法也不能太朦胧,让人看不清理不清思路。
电影的成功(纯商业片除外)取决于创作者对艺术的理解和对生活的理解,二者缺一不可。电影是一种艺术,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如果把电影比喻成高山,唯有对生活和艺术有独特热爱的人方可登顶。
电影的商业性和艺术性分立于创作理念,统一于观众共鸣程度。